格隆汇6月6日|据海南自由贸易港6月6日消息,5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若干规定》,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主要内容有5条,包括对国际商事仲裁的扶持与促进措施、以立法形式对临时仲裁作出规定、规范名册外仲裁员选择、充分发挥海南省仲裁协会、加大司法支持力度。《海南国际商事仲裁规定》以立法形式对临时仲裁作出规定,突破仲裁法的有关规定,率先在海南自贸港探索开展临时仲裁,明确在海南自贸港注册的企业之间,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的企业与国外、港澳台企业之间,以及国外、港澳台企业之间的商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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