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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象山: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0万元/户

格隆汇6月6日|据微信公众号“象山发布”消息,自2024年6月11日起,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将提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户提高至100万元/户;购买改善性第二套自住住房等其他情形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户提高至80万元/户。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硕士毕业生贷款额度可上浮20%、30%,高级及以上层次人才可上浮50%。二孩或三孩家庭贷款额度可提高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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