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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7月1日起,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格隆汇6月6日|江西省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月4日发布《关于优化调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的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在赣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赣州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缴存人,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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