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社会动态 > 每日快讯 >

金融监管总局:根据消费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和交费能力销售适配的保险产品 不得将浮动收益误导为保证收益

格隆汇8月19日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要强化销售行为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销售人员分级分类管理,有序实现销售人员资质分级、产品分类、差异授权。加强产品适当性管理,根据消费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和交费能力销售适配的保险产品,不得将浮动收益误导为保证收益。

文章转载自:互联网,非本站原创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