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8月15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对氢能车辆行驶吉林省高速公路实施优惠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进一步配合做好吉林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全力支持氢能车辆在吉林省大规模推广使用,2024年9月1日0时至2026年8月31日24时,安装ETC套装设备的吉林省籍氢能车辆,在吉林省各高速公路收费站间点对点免费通行,相应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由省财政统一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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