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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发布房地产促平稳举措:实施财税优化服务政策 适量收购库存商品房

格隆汇7月31日|景德镇市房地产市场会商及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防范处置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景德镇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实施财税优化服务政策。1.政策期间购买中心城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且在2025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 购房人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完税凭证、进账单等提出补贴申请,由受益财政给予所缴契税50%的消费补贴。2.政策期间纳税人出售本地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本地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针对市场价格连续3个月环比下降且累计降幅超过10%的情形,及时下调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打通房产置换链条。优先利用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作为保障房的政策,完成年度配售型保障房和配租型保障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各级机关、医院、中高等院校、国有企业等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新开工建设办公用房、干部职工宿舍、周转房、人才房等,确有必要的,经审批后可按规定就近购买库存商品房或写字楼等方式进行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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