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6月25日|工信部公开征求《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等四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意见。其中,《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通过为车型燃料消耗量提出底线要求,将遏制车辆大型化发展趋势,防止现有总体平均燃料消耗量水平出现反弹,制定过程中主要考虑三方面原则:
一是目标先进性,重点研究了我国与欧盟、美国、日本等乘用车燃料消耗量水平的差距,与GB 27999配合,保障我国节能水平达到国际领先,其中,本标准以提出燃料消耗量底线要求为总体原则,旨在淘汰落后车型,同时需兼顾产业的多元化发展;GB 27999对比国际先进,基于我国产业发展现状及趋势提出具有较强引导性的指标,促进产业总体能耗降低;
二是技术可行性,充分考虑了我国乘用车行业的节能技术潜力和成本,避免技术限制或成本过高对企业造成较大影响;
三是标准协调性,考虑到标准相关联的下一阶段排放标准正在研究制定,测试工况等关键基准的选取也需保持协同,因此还分析了不同工况对燃料消耗量的影响。综合三方面因素确定节能目标和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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