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8月21日丨据21财经,新莱应材20日晚间公告,公司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水波,时任董秘书郭红飞,副总经理、董秘朱孟勇,财务部门工作人员贾巧玲、方丰涉嫌内幕交易“新莱应材”。江苏监管局拟决定对李水波建议他人买卖“新莱应材”的行为处以60万元罚款;责令郭红飞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新莱应材”,没收郭红飞内幕交易违法所得76.84万元,并处以230.51万元罚款等。对此,新莱应材相关人士回应,公司对处罚意见存在异议,认为部分内容与事实不符,正在打算聘请律师,走听证程序、行政诉讼程序处理此事。该人士还透露,公告事项自2018年起就在调查,在此期间,公司已经多次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目前公司正忙于应对此事,短期内不会出台特别政策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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