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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汽车“以旧换新”可获补贴10000元

格隆汇5月24日|江西省商务厅牵头15部门制定了《江西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汽车以旧换新方面。省市联动支持汽车报废更新,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者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者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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