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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调整部分期货合约申报费收费标准

格隆汇5月23日|大商所公告,自2024年6月3日交易时(即5月31日晚夜盘)起调整棕榈油、豆粕、豆油、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期货合约的申报费收费标准,申报费收取方式及其余期货合约申报费收费标准等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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