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5月20日|越秀地产5月20日在港交所公告,于2024年5月19日,买方越秀企业(公司控股股东)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及广州城建已与(其中包括)卖方(为广州越秀之附属公司)及广州越秀订立交易文件,据此买方已有条件同意收购目标控股公司股权,而广州城建已有条件同意收购目标控股公司贷款及目标公司贷款,包括:目标控股公司(持有目标公司20%股权)的全部股权,总股权代价约为1497万元;于目标控股公司贷款的权益,以等额基准及按相同条款再融资目标控股公司贷款(包括应计利息)(除该笔贷款将因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控股公司成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而将不再计息)。广州城建亦已同意于股权转让完成后承担规管目标控股公司贷款的协议项下之任何未提取款额;及于目标公司贷款的权益,以等额基准及按相同条款再融资目标公司贷款(包括应计利息)。广州城建亦已同意于股权转让完成后承担规管目标公司贷款的协议项下之任何未提取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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