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5月16日丨深圳证监局5月16日最新披露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相关责任人员周含军、戴勤永、翁创锋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亚太所在对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未按照相关要求执行恰当的审计程序,导致出具了含有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决定对亚太所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对亚太所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698,112元,并处以相同金额的罚款;对周含军(项目注会)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戴勤永(项目注会)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翁创锋(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罚没合计4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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