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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在试点地区取消互联网数据中心等业务的外资股比限制

格隆汇4月10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的通告。通告提出,在获批开展试点的地区取消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内容分发网络(CDN)、互联网接入服务(ISP)、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以及信息服务中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网络出版、网络视听、互联网文化经营除外)、信息保护和处理服务业务的外资股比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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